報名表填寫注意事項: 一、學校人員與縣(市)政府承辦人報名:請填寫學校名稱或單位名稱於備註欄位或證號欄位上。學校人員請務必填寫身分證字號,僅給予公務人員學習時數,無研習證書。 二、專業技師及建築師報名 (1)承攬人員(專業技師或建築師)可依承攬業務自行選擇課程內容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7年03月21日,額滿為止。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7年03月21日,額滿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