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表填寫注意事項:
學校人員請於備註欄或證號欄位填寫學校名稱或單位名稱,全程參加研習活動後,將給予研習時數。

技師及建築師
 1.承攬人員可依承攬業務自行選擇課程內容,須該課堂全程參與且課程開始前完成簽到,下課後完成簽退,使得頒發該堂課研習證書。
 2.若要研習證書請必須填寫正確證號,否則不予發送。
 3.證書寄送後,若非本中心之錯誤,不允更改專業人員之證書資料。
 4.地址請包含(3+2)郵遞區號,避免收不到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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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 名  林筱菁
 E-mail  hschlin@ncree.narl.org.tw
 電 話  (02) 6630-0236
 地 址  10668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20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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