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表填寫注意事項:
一、學校人員請於備註欄或證號欄位填寫學校名稱或單位名稱。
二、技師及建築師
1.承攬人員可依承攬業務自行選擇課程內容,須該課堂全程參與且課程開始前完成簽到,下課後完成簽退,使得頒發該堂課研習證書。
2.若要研習證書請必須填寫正確證號,否則不予發送。
3.證書寄送後,若非本中心之錯誤,不允更改專業人員之證書資料。
4.地址請包含(3+2)郵遞區號,避免收不到證書。
5.欲參加廠商人員如無證號者,請勾選學校人員,並於備註欄位填寫單位名稱即可報名。若要研習證書請必須填寫正確證號,否則不予發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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