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於民國98年推出「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其中教育部執行「加速高中職及國中小老舊校舍及相關設備整建計畫」,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受教育部之委託,協助執行計畫相關事項,並提供行政與技術支援。
依據民國109年3月1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90028724號函,於民國109年3月起停止核定批次為109年度(含)後之高中職以下校舍(不含幼兒園)於「校舍耐震資訊網」之帳號開通及填報等相關事宜。
故109年度起國教署核定補助各直轄市、縣(市)辦理「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舍耐震能力改善計畫(109-111年度)」之評估、補強、拆除重建等相關進度填報、建物資訊維護及確認等功能將轉移至「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舍管理系統」辦理。
為使學校人員與專業人員熟稔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舍管理系統填報流程,本中心特舉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舍管理系統填報流程說明」講習會,將於講習會中講解耐震補強成果上傳作業內容,及常見問題之重點說明,期望藉由講習會使學校人員與專業人員更了解上傳作業之流程。
依據「高中職及國中小校舍結構耐震能力補強設計作業規範」與「高中職及國中小校舍耐震補強工程監造作業規範」中規定,應將相關檔案資料燒錄成光碟寄送教育主管機關委託之專業單位(如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存查。爰此,請學校人員當日活動攜帶該校補強設計與竣工成果光碟,交至本中心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