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縣(市)政府承辦人報名:若需公務人員積點時數,請務必填寫身分證字號。

二、專業技師、建築師及施工廠商報名:

(1)承攬人員(專業技師、建築師及及施工廠商)須本人全程參與且課程開始前完成簽到,於下課後完成簽退,使得頒發該堂課參訓證明(需親自到場參加)。

(2)專業技師或建築師若需要研習證書請必須填寫正確證號於執業證號或開業證號欄位中(施工廠商請填寫身分證字號即可),否則不予發送。


(3)參訓證明寄送後,若非本中心之錯誤,不允更改專業人員之資料。

(4)地址請包含(3+3)郵遞區號,避免收不到參訓證明。


(5)欲參加之廠商人員如無專業人員證號者,於備註欄位填寫單位名稱即可報名參加,但不予發送參訓證明。



本場無提供停車位,敬請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前往。




 
 
系統資訊: 無新資訊
基本資料
 
* 姓 名 
* E-mail 
單 位 
若為專業人員或施工廠商,請務必填寫單位
部 門 
職 稱 
* 電 話 
傳 真 
地 址 
* 備餐 
備 註 

* 認證積分(請確認本活動是否有開放積點)
申請以下任何一項積點者,請選填寫身分證字號,以便辦理:
身分證字號: 
» 申請公務人員終身學習護照證明:
» 申請建築師積點: ,開業證號:
» 申請技師積點: ,執業證號:
申請技師積點者,請選擇積分項目:
積分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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